攀枝花市国资委2018年党建工作要点
来源:市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8-06-20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2018年市国资委党建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委部署,突出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这个主线,以服务改革发展为根本,以务实有效为导向,持续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从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为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提供坚强的政治、思想和组织保证。
一、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扎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坚持把党委中心组学习作为加强理论武装的“龙头”来抓,坚持每月至少召开1次党委中心组学习会,重点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决定,学习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经济发展、社会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办好党建宣传栏、党务公开栏、网站党建专栏,积极宣传党章、党规、党内重要文件、工作动态和先进模范人物事迹,公开党组织有关承诺和决定事项。注重以文化育人,深入开展“全民阅读进机关”活动,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与市直有关部门举办的各类主题征文、知识竞赛等活动,推动形成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浓厚氛围。
(二)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的部署安排,在党员干部中认真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突出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突出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着力解决党员干部信念不坚定、宗旨不牢固、初心缺失、使命感不强、担当不力、发展质量不高等突出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悟初心、守初心、践初心,进一步强化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企业领导干部干事创业、履职担当的使命意识和行动自觉。
(三)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按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求,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作为贯穿全年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实,要以中心组学习为主要载体,以各级领导干部为重点,通过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引导各级党员干部准确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四川篇”的精髓要义和“六个事关治蜀兴川全局的重大问题”,进一步解放思想、统一认识、理清思路、完善举措,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推动国资国企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强化党员干部党性锻炼。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章,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章,不断增强宗旨意识和党性观念。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使党性教育成为每个党员干部修身养性的“必修课”,纳入中心组集体学习内容。
(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健全完善企业党组织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机制,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一把手”第一责任,各级党委每年至少进行1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加强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综合分析研判,注重做好社会热点问题的舆论引导,引导党员干部运用新媒体正确发声,营造积极向上的舆论氛围。围绕“一个目标,两篇文章,三大工作抓手,四个加快建设”等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加强主题宣传,营造凝心聚力推动发展的强大舆论声势。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网络舆情和新闻应急处置,把握舆情引导主动权。加强国企职工宣传思想工作,积极推动企业文化建设。
二、以固本强基为基础,全面推进党建规范化建设
(一)细化落实党建责任。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方针,把抓好党建工作作为最大的政绩,认真履行管党建党职责,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严格落实党委主要负责人抓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和党委委员抓党建工作的“领导责任”,加强对企业党建工作的指导,市国资委党委年内专题研究党建工作2次以上,深入企业督导、检查党建工作2次以上。
(二)严格执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一是严格执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年内至少召开1次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严格规范民主生活会方案制定、征求意见、自我剖析、谈心谈话、相互批评、整改落实等环节工作,切实增强民主生活会实效。二是严格执行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党委委员要带头执行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每季度参加党支部生活1次以上,带头交流思想,诚恳听取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执行党支部的各项决议,在党的组织生活中接受教育。三是带头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积极参加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认真落实带头讲党课制度,市国资委党委委员每年为委机关、监管企业或联系点讲党课不少于1次。
(三)坚持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坚持和落实党的建设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同步谋划、党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建工作同步开展,实现体制对接、机制对接、制度对接和工作对接。进一步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不断强化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厘清党委和其他治理主体的权责边界,落实党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前置程序的要求,确保企业党组织有效参与重大问题决策,使党组织发挥作用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
(四)抓党建促精准扶贫。充分发挥党建对基层的辐射引领作用,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精准脱贫的能力、服务群众的能力、凝聚人心的能力、促进和谐的能力。认真落实对口帮扶责任,紧扣“两不愁、三保障”和“四个好”目标,聚焦帮扶贫困村退出后持续发展任务,把提高脱贫质量放在首位,定期开展“回头看”“回头帮”,做到脱贫攻坚期内政策不变、力度不减,确保已脱贫人口稳定脱贫、同步奔康。
(五)推进国企统战工作。企业主要负责同志要模范执行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亲自抓统战,把统战理论和政策纳入企业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企业宣传计划和党员干部培训内容。要探索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统战工作新体制,以促进企业改革发展稳定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统战成员的政治引导工作,为全市统战工作大局服务。
(六)加强群团组织建设。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对工青妇工作的领导,把工青妇建设纳入党建工作总体部署,扎实做好党建带工建、团建、妇建“三带活动”,在把好方向、统筹指导、用好干部上履职尽责。各企业要建立群团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听取各群团组织工作汇报,专题研究群团工作,协调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落实。
三、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全力打造高素质人才队伍
(一)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认真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制度和监督检查职责。根据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广开推荐渠道,依规考察提名,严格履行选用程序,执行干部考察预告和任前公示制度,有效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二)健全选人用人机制。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市场化机制相结合,保证党对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权和对重要干部的管理权,严格执行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人标准,党组织要在确定标准、规范程序、参与考察、推荐人选等方面把好关,按照市场规律对经理层进行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树立正向激励的鲜明导向,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
(三)加强干部管理监督工作。加大干部教育培养力度,加强培训需求分析,合理安排干部教育培训,积极参加组织调训,全年举办1次以上干部培训班,大力推行干部自主选学、在职自学、岗位锻炼等方式,为干部参加学习培训提供多样化的途径,不断提高干部教育培训的管理水平。加强和改进干部年度考核工作,充分发挥考核在干部管理工作中的导向、评价和监督作用。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完善管理监督制度,严肃纪律执行,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落实关心关爱干部各项政策制度,开展交心谈心活动,关心干部成长,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增强干部队伍凝聚力,激励干部干事创业。全面做好离退休老干部服务管理工作。
(四)加强企业人才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人才工作的部署要求,大力宣传《攀枝花市人才新政七条》,统筹抓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型人才的引进、选拔、培养、使用工作。大力实施人才强企战略,引导企业建立和完善人才评价、选拔、培养和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各类人才创新创业的积极性。
四、严肃监督执纪,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一)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强化党委主体责任、纪检监督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坚持党委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落实党委及主要负责人向市委、市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全面实施约谈提醒制度,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早发现、早处置,治病救人。深入开展“利剑除弊护航阳光花城”专项整治行动,紧盯六个领域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顶风违纪问题,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二)不断强化纪律建设。继续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作为重点教育内容,以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为重点,全面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建设,切实把加强纪律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治本之策,切实增强纪律教育实效,开展经常性法纪教育,发挥正反面典型作用,深化运用“四种形态”,用好第一种形态,让“咬耳”、“扯袖”成为常态,防止小错误酿成大问题。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
(三)驰而不息正作风反“四风”。巩固拓展“两转一提”成果,持续推进能力作风建设,坚决克服懒政怠政等不良现象,形成抓常抓细抓长的工作常态,不断提高工作效能。坚持从严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十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建立常态化督促检查机制,有效防止“四风”反弹回潮。认真开展省、市巡察整改“回头看”,强力推进委党委上年度检查企业发现问题的整改,确保问题改准、改实、改到位,大力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四)全面推进“阳光国资”和“法治国企”建设。牢固树立法治观念,把学习宪法放在首要位置,完善学法用法制度,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全面开展“七五普法”,持续抓好“法律七进”,全面推进依法治企,有效提升企业管理水平。推动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重大信息公开,增强依法治理的透明度。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