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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国资委普法责任清单

来源:市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8-08-23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一、普法内容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企业国有资产法》《公司法》《合同法》等国资监管相关法律法规。
二、重点普法对象
委机关干部职工、各监管企业干部职工。
三、工作职责及分工
(一)党委办公室、机关党总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相关党内法规。
(二)政策法规科:《宪法》《企业国有资产法》《公司法》《合同法》《民法总则》《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相关法律法规。
(三)产权监督科:《物权法》《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及配套法律法规。
(四)安全信访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信访条例》《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五)考核统评科、财务审计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六)企业改革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七)监事会工作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四、工作措施
1.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可邀请相关专业机构或人员对监管企业、机关干部职工进行专门培训,每年各科室组织的专题学习或宣传教育工作不少于一次。
2.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全国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结合科室职能,组织面向企业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专题宣传。
3、机关党办和机关党总支、支部每个季度要结合党委中心组学习扩大会、党员主题日活动和“三会一课”,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以进一步增强委机关党员的党章意识、党员意识和法纪意识。
4.各相关科室每年3月前制定普法计划,明确普法内容和时间节点,针对性的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并于每年12月底前形成年度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总结反馈政策法规科汇总并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