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网站 站群 今天是:

攀枝花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领导讲话

市国资委党委专职副书记胡汉军在市国资委系统2018年“法律进企业”专题讲座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18-09-30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依法治企的重要意义。
    依法治国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法治保障的重要措施,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治国落实到我们国资系统层面,就是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治企,也是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目标的内在要求。依法治企的核心任务就是全面推进国有企业规范内部管理体系、依法生产经营、强化法律素养和提升法律意识。要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旗帜鲜明将政治、顾大局,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扎实推进依法治企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
二、严格依法履职,落实依法治企的主体责任。
各监管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企业“三重一大”制度、《攀枝花市国资委出资人权力责任清单》《攀枝花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的具体要求,明确董事会、经理层的权限划分。要细化集团内部投资决策程序,制定集团内部更加严格的投资项目负面清单。要加强对分子公司的管控,做好投资计划管理,指导分子公司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体系。要加强督导检查,从集团公司层面推进各分子公司全面完成20118年度保障性目标考核细则各项任务。今年初,市国资委与监管企业签订了《法治企业建设第一责任人清单》,集团公司一把手要亲自抓,定期专题研究依法治企的重大问题。要落实党委(组)会前学法制度,加强企业内部专题法治培训,强化企业选聘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核效果。根据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要求,企业班子成员要将述法工作纳入年终述职报告内容。
三、强化风险管控,有效防范企业法律风险
各监管企业要充分发挥外聘法律顾问的重要作用,在企业重大决策、合同签订、投资并购过程中充分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将法律意见书制度作为企业决策的前置要件。今年,市国投集团建立了合同审查制度,对分子公司合同签订进行备案管理,这个做法值得肯定,有效防止了因合同签署导致的法律风险。要积极推进公司律师制度建设,整合外聘法律顾问和内部法律顾问资源,强化风险防范效果。要加强法律风险排查,结合企业行业特点,推动法律风险事后防范向预防转移。集团公司层面应当建立风险防控机制,通过调研摸底构建合同范本,化解潜在的法律风险。要加强对分子公司涉诉案件的跟踪指导,积极参与应诉工作,坚决维护国有企业的合法权益。要加强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法律体系的学习,对国务院国资委、省国资委以及市政府、市国资委出台的各项规范性文件,要定期分块组织专题学习,确保企业日常经营的合规性。要专题学习 《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国务院国资委令第 37 号),明晰政策底线,有效开展投资并购工作。各集团公司要结合行业实际,出台对分子公司责任追究制度。
四、坚守廉政底线,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要强化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党政负责人要齐抓共管,逐层落实,构建风清气正的企业内部环境。要加强对企业廉政风险点的排查梳理工作,针对风险问题设立严格的把控制度。要加强投资并购的可行性研究,做好投资收益分析,构建灵活的国有资本退出机制,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要严格规范投资并购程序,规范资本运营和投资,强化风险管控,认真执行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中办发〔 2009 26 号), 防止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