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荆建华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来源:市国资委 发布时间:2020-02-18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经研究决定:
委派荆建华、刘邦炳、李荣刚、张觉人、邓波等5位同志担任攀枝花市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指定荆建华同志任公司董事长即法定代表人;
提名刘邦炳同志任攀枝花市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提名李荣刚、张觉人、邓波同志任攀枝花市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同意李春南、郑 凯、李文志同志为攀枝花市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其中:李春南同志任监事会主席。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攀枝花市国资委
2020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