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65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市国资委 发布时间:2025-03-07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关于推进“共富巴士”项目顺利开展的建议》(第65号提案)的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共富巴士’经营项目纳入可办理营业执照及卫生许可证等范围,提供政策支持帮助”的建议
市国资委会同企业积极对接市市场监管局,梳理办理营业证照的障碍难点,寻找解决方案,目前已帮助公交公司落实位于炳二区、炳三区公交小区内“共富巴士”经营点位的营业执照,争取为“共富巴士”的证照办理打通路径。
二、关于“协调落实‘共富巴士’项目经营点位”的建议
市国资委联合城建交通集团,根据市公交公司的布点计划,对接市城管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满足城市规划和市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争取利用公共休闲广场、城市小区、商业街道、景区景点等合理位置,设置“共富巴士”经营点,积极帮助市公交公司拓宽布点范围,已累计投放炳三区公交场站(垭口隧道旁),炳三区公交家属区,病二区公交家属区,东华山山地体育公园,仁和广场等5个共富巴士点位。
目前,我市登记机关根据国务院《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对通过“共富巴士”项目优化改造利用报废公交巴士作为经营设施并具备固定住所或经营场所的经营主体,已将其纳入营业执照办理范围。譬如,2024年2月东区行政审批局已核准登记“攀枝花市东区巴士营地餐饮店”。下一步,我市将深入推进经营主体登记法治化规范化和便利化,不断为新业态、新模式发展优化市场准入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