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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属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来源:市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9-11-07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问:为什么要制定《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属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实施意见》?

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是深化国企改革的重头戏之一。目前,我市绝大多数国企已完成公司制改革,但从具体实践来看,目前的现代企业制度仍不完善。部分企业尚未形成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权责不清、约束不够、缺乏制衡等问题较为突出。

问:党建工作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中的地位?

答:《实施意见》明确坚持党的领导,国有独资、全资和控股公司应将党建工作纳入公司章程,确立党组织在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明确党组织在企业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

问:出资人机构和所出资市属国有企业管理模式的转变有哪些?

答:明确出资人职责,转变监管方式。《实施意见》明确股东会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出资人机构根据本级人民政府授权对国有企业享有股东权利,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出资人机构依法行使股东会职权;出资人机构要以管资本为主转变工作职能、改进工作方式。

问:市属国有企业董事会和经理层在新的法人治理结构下如何完善各自职责?

答:《实施意见》明确建设规范董事会,落实董事会职权。进一步明确董事会行权边界,健全董事会内设机构,完善董事会相关制度,加强董事队伍建设,开展董事任前、任期培训和管理等工作。董事会应建立规范透明的重大事项信息公开和对外披露制度、董事会决议跟踪落实以及后评估制度,做好与其他治理主体的联系沟通。要落实经营自主权,激发经理层活力。经理层是公司的执行机构,依法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接受董事会管理。总经理依法行使管理生产经营、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等职权。

问:如何监督、问责和容错?即鼓励市属国有企业积极性,又保障企业的规范运行?

答:《实施意见》明确,逐步将董事、经理层成员信用记录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按有关规定将违约失信的在信用网站上公开。出资人机构应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建立必要的改革容错、纠错机制,激励企业领导人员干事创业。

政策文件: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属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