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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攀枝花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

来源:市国资委     发布时间:2024-02-29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1

(一)攀枝花市国资委职能简介...............................................1

(二)攀枝花市国资委2024年重点工作...................................2

二、机构设置情况....................................................................5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6

(一)收入预算情况.................................................................6

(二)支出预算情况.................................................................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7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7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7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7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9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10

八、“三公”经费非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11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11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11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1

(一)机关运行经费.................................................................11

(二)政府采购情况.................................................................11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12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12

十二、名词解释.........................................................................12

附件...........................................................................................13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攀枝花市国资委职能简介。

1.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属企业的国有资产,确保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2.研究制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制度和办法,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指导和审核所监管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引导和支持企业培育核心竞争力,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3.组织实施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纠纷调处,监督、规范国有产权交易。

4.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所监管企业的财务监督和财务管理。

5.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提出所监管企业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组织和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执行;编报所监管企业年度国有资本经营决算草案;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

6.根据市政府授权,承担所监管的经营性事业单位转制改企工作。

7.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协调解决企业改革改组中的重大问题;牵头协调解决市属国有改制企业遗留问题,配合辖区政府处理好市属国有改制企业信访和维稳工作。

8.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市场化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根据市委授权负责其他部分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任免等管理工作。

9.按照有关规定和市政府授权向国有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0.承担所监管企业信访、维稳、安全、社会综合治理、安全、应急管理等工作。

11.根据授权对县(区)国有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协调中央、省在攀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与地方相关的事宜。

12.负责市委委托管理的部分央、省属企业党建事务性工作;负责市属国资国企改制遗留问题的协调、解决的事务性工作;为中央、省驻攀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职能移交提供保障性服务;负责攀枝花宾馆转企改制前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承担市属国资国企信息网络系统和应用平台的建设、运行、维护等事务性工作。

13.承办省国资委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攀枝花市国资委2024年重点工作。

1.抓经营稳增长,进一步拓展创收渠道。持续完善“月调度、季分析、年总结”机制,推动市属监管企业营业收入、利润总额达到目标要求,资产负债率总体保持稳定,净资产收益率、财税贡献等指标进一步提升,合理控制新增带息债务规模,努力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推动企业加强精细化管理,强化成本费用控制,把降本增效贯穿到企业安全生产、经营管控、改革发展全过程,促进成本管理向业务源头、业务深层次再发力,促进成本再降低、效益再提升。

2.抓改革优布局,进一步提升产业能级。一是持续深化国企改革。抓好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积极推动建立现代化内控体系与市场化经营机制,提升国有企业现代化治理水平。进一步完善人才吸引、培养、管理和使用机制,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企业家队伍建设,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激发队伍活力。二是服务全市战略发展大局。聚焦全市共同富裕试验区建设,以大项目、大投资助力城市能级提升和民生福祉改善,加快“三结合”项目、中梁子矿山开发、东华山山地体育公园二期、银江湖滨江生态廊道工程、攀宾温泉酒店等项目建设,提升供水、供气和公交出行质量。三是构建现代国资产业格局。聚焦全市“2+3”现代工业体系、“3+1”现代服务业体系和“4+1”现代特色农业体系,引领国企围绕传统优势产业补链强链延链,通过项目合作、股权投资等形式,强化新兴产业成长阶段主动引领,增强“造血功能”和核心竞争力。四是推进国有资产微整合。全面梳理市属国企土地、物业、股权等各种资源要素,深度盘活存量国有资产。在精准功能定位的基础上进行国有资本微整合,对集团业务之间有重叠交叉的进行调整,做到定位与资源相对应,责任与能力相匹配。

3.抓监管防风险,进一步凝聚企业活力。一是抓好融资化债工作。一方面,围绕“以时间换空间”“发展解决问题”两大思路,鼓励负有政府隐债和非标融资的市属重点监管企业加强与金融单位对接,通过债务偿还、债务置换、债务转化等方式,化解存量债务。另一方面,推动攀发展集团融资功能转型,重点加大对实体项目股权投资和子集团担保,支持兼并重组成长型企业,形成更多有利润收入,有现金流的利润,力争为实体子企业提供有力支撑。二是加强重点领域管控。在投资端加强经济效益分析和合规性审查,严控非主业和低效无效投资,坚决杜绝盲目投资、乱投资现象;在融资端加强成本管控,严格控制高成本融资,严密监测企业融资、还本付息以及对外担保情况。结合债务未来到期情况,“一企一策”指导制定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方案、应急处置预案及到期债务偿还计划,用好金融支持政策,多措并举降杠杆减负债,推动高负债企业资产负债率尽快回归合理水平,坚决守住不引发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三是加强风险与合规管理。深化法治国企建设,出台《攀枝花市市属企业合规管理办法(试行)》,切实有效防控合规风险。高标准运营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完善债务、资金、产权等重点领域的实时监测和预警机制,持续提升风险管控的科学性、有效性。

4.抓党建强引领,进一步增强发展动能。一是坚定不移加强党的建设。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多形式推动党的创新理论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进头脑,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指导企业抓好意识形态工作,不断加强阵地建设,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二是夯实基层基础。严格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制度,研究“微型党课”新机制,持续推进“书记龙门阵”坝坝会工作,深入企业开展调研、协调、指导、督导等工作,不断推进基层党组织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三是狠抓党建品牌效应。推深做实国企党建“强基领航”示范工程,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指导企业继续加强将党建工作融入经营管理、人才培养、项目推进、安全生产、改革发展等方面,逐步打造国企党建品牌,丰富内容,保质保量完成目标。四是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持续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打造“清廉国企”文化,强化对关键岗位、重要人员的日常监督检查,紧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持之以恒纠治“四风”,持续开展各类自查自纠、专项整治,不断净化党员干部队伍风气,形成良好干事创业氛围。

二、机构设置情况

攀枝花市国资委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不独立核算),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攀枝花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关和攀枝花市国企服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国资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国资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837.21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736.43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预算减少市属改制企业死亡职工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专项资金和国有企业职教退休教师待遇调整专项补助资金项目经费1757万元,专项工作项目经费增加30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我委业务工作量增大,增加专项项目工作经费;其次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有所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攀枝花市国资委2024年收入预算837.2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37.21万元,占100%;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

(二)支出预算情况

攀枝花市国资委2024年支出预算837.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7.21万元,占96.42%;项目支出30万元,占3.5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国资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数837.21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37.2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5.7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0.14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601.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6.5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攀枝花市国资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37.21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736.43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预算减少市属改制企业死亡职工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专项资金和国有企业职教退休教师待遇调整专项补助资金项目经费1757万元,专项工作项目经费增加30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我委业务工作量增大,增加专项项目工作经费;其次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有所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万元,占0.4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5.78万元,占16.22%;卫生健康支出40.14万元,占4.79%,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601.32万元,占71.82%;住房保障支出56.57万元,占6.7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派驻派出机构(款)派驻派出机构(项2011105)2024年预算数为3.4万元,主要是用于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80505)2024年预算数为70.1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80501)2024年预算数为64.57万元,主要用于支出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80801)2024年预算数为1.05万元,主要用于遗属生活补助。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101101)2024年预算数为30.56万元,事业单位医疗(项(2101102)2024年预算数为5.7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101103)2024年预算数为3.8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医疗补助、医疗保险。

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行政运行(项2150701)2024年预算收入为482.3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行政人员工资、医疗保险、其他社保保障缴费、日常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三公”经费等基本运转保障支出,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必需的经费保障,如市属国有企业监管、产权基础管理工作,规范企业融资债务管理、企业重组、优化,党风廉政建设及国企党建、扶贫开发、信访维稳、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考察学习、结对共建工作等。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150702)2024年预算收入为30万元,主要用于国资委职能业务开展运行、对标学习考察、培训、招商引资、企业投融资项目开展、企业转型升级、重组、业务委托、办公楼物业管理费等。

机关服务(项2150703)2024年预算收入为88.9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福利、各类社会保险缴费、日常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等运行保障。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210201)2024年预算收入为56.5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职工按规定及标准缴纳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国资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07.2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04.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53.22万元、津贴补贴115.37万元、奖金147.23万元、绩效工资43.3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0.1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6.2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8.4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05万元、住房公积金56.5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2.26万元、生活补助55.34万元,医疗费补助4.28万元、奖励金0.07万元。

公用经费102.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7.57万元、印刷费2万元、水费1.1万元、电费6.5万元、邮电费12.9万元、物业管理费1万元、差旅费7.2万元、维修(护)费1.29万元、会议费0.71万元、公务接待费1.21万元、工会经费9.18万元、福利费5.4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3万元、其他交通费26.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64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国资委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3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2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3万元。根据工作统一安排,2024年市本级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3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3年预算持平。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各地市(州)国资委来攀考察学习、调研以及外地其他单位到我委因公办事等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3年预算下降15.04%,主要原因是响应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非必要不派公务车辆,倡导绿色低碳出行,爱惜车辆,减少保养及维修。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拟购置公务用车0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3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车辆通行、公务出行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业务运行公务出行,市属国有企业重组整合,企业转型升级,国有股权划转工作、国有改制企业信访维稳工作,企业安全生产、环保治理,党风廉政建设及系统党建工作、国资国企改革、重要调研、重要活动、安全检查、外地学习考察、开会往返火车站、会议等工作开展。

八、“三公”经费非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国资委2024年非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国资委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市国资委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4年,市国资委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02.59 104.33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1.74万元,下降1.67%。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与其他交通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市国资委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市国资委共有车辆1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市国资委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预算30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3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

十二、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市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费用开支。

7.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的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附件:表1.单位收支总表

表1-1.单位收入总表

表1-2.单位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1.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6-2.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6-3.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攀枝花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部门).doc

部门预算公开报表(部门公开).xlsx

 

审核: 廖助龙   责任编辑: 杨松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