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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仁和镇下龙潭沟弃土场排洪设施勘察设计、土地复垦报告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服务招标公告

来源:攀枝花城建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07-21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本招标项目攀枝花市仁和镇下龙潭沟弃土场排洪设施勘察设计、土地复垦报告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服务招标人为攀枝花城建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服务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攀枝花市仁和镇下龙潭沟弃土场位于攀枝花市仁和镇龙塘沟,攀枝花市花城大道、阳光大道、沙新路之间,距攀枝花市仁和区城区约3.0km,距市中心一炳草岗片区约10km,场区中心坐标:东经101°45'36”,北纬26°30'12”。占地面积401.43亩,设计库容442万㎡,弃土场工程主要由拦渣坝、挡土坝、排渗设施、排洪系统等组成。已完成弃土约410万m³,已完成1185平台填土及以下挡土坝、护坡及部分排洪排渗等工程内容。由于受土源不足等多方面影响无法按原设计完成弃土闭库,拟结合现状条件,通过完善排洪设施等工程内容,进行场地整理后复垦还地,复垦面积约230亩。

  二、招标范围:

  2.1、勘察设计:本次招标内容包括攀枝花市仁和镇下龙潭沟弃土场排洪设施的勘察、设计工作及施工期、缺陷责任期内的服务工作。

  2.1.1、勘察:依据攀枝花市仁和镇下龙潭沟弃土场项目排洪设施设计需要,完成满足规范要求及排洪设施项目建设需要的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各个阶段所需的测绘、勘察及施工期、缺陷责任期内服务工作。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的勘察任务书为准。

  2.1.2、设计:攀枝花市仁和镇下龙潭沟弃土场排洪设施项目建设所需的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以及施工、缺陷责任阶段的设计服务工作等。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的设计任务书为准。

  2.2、土地复垦方案编制:编制攀枝花市仁和镇下龙潭沟弃土场内面积约230亩土地复垦方案,并参项目审查、施工期服务及验收等工作。

  2.3、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编制攀枝花市仁和镇下龙潭沟弃土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协助招标人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相关工作。

  三、成果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规程、条例等合格要求。

  3.1、勘察设计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满足规范要求,审查合格后提交含地形、勘察、设计、概算等内容的初步设计报告8套,施工图设计16份,施工图预算3份,并提供电子版文件(CAD、PDF,预算为宏业软件)1套。

  3.2、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包括但不限于满足审查及评审要求,审查合格后提交土地复垦方案报告8套,并提供电子版文件(PDF)1套。

  3.3、水土保持验收报告:包括但不限于满足验收要求,验收合格后提交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8套,并提交电子文档(PDF)1套。

  四、服务期限

  4.1、勘察设计服务期: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施工期的配合服务期。

  4.2、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勘察设计方案通过审核后10个日历天。

  4.3、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土地复垦完成后10个日历天。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5.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5.2、参加本次投标活动两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不良行为记录并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人员、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可提供承诺函或证明资料);

  5.3、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5.4、2022年1月至今已完成或正在承接不少于1个防洪治理工程勘察设计业绩,提供设计合同及初步设计阶段批复文件;

  5.5、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5.6、截止投标时间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六、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 7 月 21 日至2025年 7 月 27 日,报名时间内将加盖单位公章的介绍信(应注明联系人电话、邮箱)、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扫描成PDF格式(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报名)发送至指定邮箱:21369499@qq.com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未在报名时间内发送报名资料的,无参与投标资格。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8 月 11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攀枝花城建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二楼212开标室

  8.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8.3、本项目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攀枝花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攀枝花城建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攀枝花城建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攀枝花市炳仁路独树梁子隧道旁城建交通集团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13350547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