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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市国资委2023年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信访维稳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市国资委     发布时间:2024-01-05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结合市国资委各监管企业的生产经营实际,特拟定2023年度市国资委系统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信访维稳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

  一、工作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信访维稳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决策部署,开展好各项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健全完善安全生产体系,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树立风险防控意识,全面加强企业生产经营和社会稳定风险的预警预判和评估,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加强对涉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研判和应对,提前消除影响企业发展的不利因素;全面突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和社会稳定事件,强化预警预判,主动把控和处置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风险,积极加强安全稳定基础建设,依法依规开展各项工作;大力开展排查整治,主动掌握委系统存在的安全隐患和潜在的不稳定因素,逐步减少和化解改制遗留问题,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掌控主要上访群体、重点人员和重大安全隐患;全面整训应急力量,不断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定期不定期的应急演练,管好用活安全生产诚信数据库、应急处置专家库、应急物资储备库、应急装备器材库,提升企业整体抗御风险能力。

  二、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环保和社会影响大的恶性涉稳事件,有效控制较大安全、环保和一般涉稳事件,尽最大努力减少一般安全、环保和信访案件;通过委机关和各监管企业的共同努力,力争实现全年“零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重要时间节点“零进京赴蓉非法上访”、不发生危及国家安全等“三类”案件和有效应对处置“四类”突发事件的工作目标,避免国有资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三、重点工作

  (一)强化宣贯,逐步树立新时代的安全观、维稳观。

  1.做好学深悟透融会贯通。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关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信访维稳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切实把握新时代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信访维稳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行动纲领,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信访维稳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具体要求,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的二十大对安全生产的重要部署等纳入党委宣传工作重点,将《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纳入党委(党组)学习重要内容,同时作为监管企业主要负责人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不断改进工作的思想方法、工作思路和办事原则。

  2.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稳定是企业发展的基础,坚持经济发展促进企业和谐稳定的理念,从思想上树立“国家安全无小事”“安全就是效益、稳定才有保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和“安全关乎企业生死存亡”的理念,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大力推进“依法治安”“依法办信”“依法维稳”。

  3.强化服务意识。主动与监管企业对接,积极参与重大疑难问题“会诊”,加强调查研究、认真探索加强信访维稳和安全生产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增强指导涉事企业有效处置生产经营中出现问题的能力。要紧紧围绕市国资委和各监管企业的重点工作,清醒认识、认真履责、主动介入。

  4.加强反恐、防邪宣传教育,不断增强职工群众的主动防范意识。督促各监管企业组织开展反恐、防邪宣传教育,积极传播正能量,揭露暴力恐怖分子和邪教组织的丑恶行径和巨大危害,提高职工反暴恐和不信邪、不传邪的主动意识;要充分发挥党组织、工会组织、共青团组织和其他群众组织的积极作用,增强职工群众的凝聚力和向心力,积极引导职工群众参与防范暴恐事件和邪教组织活动。

  5.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安全、稳定氛围,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组织企业相关人员参加省市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食品安全和信访、维稳、综合治理工作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各监管企业要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信访维稳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内容纳入新招聘人员岗前培训、安全维稳管理人员培训和企业负责人(中层管理人员)等培训;在本年度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攀枝花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和省、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等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组织好“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消防安全月”“3 · 30”警示日等集中宣传活动。

  (二)压实责任,促进各岗位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信访维稳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落实。

  1.夯实主体责任。市国资委将按照相关职能部门下达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信访维稳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清单,认真履行出资人职责、承担监督管理责任,委党委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报告,研究和指导企业处理重大隐患问题,委领导及班子成员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安全检查,每季度组织召开市国资委系统工作例会,一季度开展监管企业2022年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疫情防控、信访维稳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核;将有关工作纳入监管企业长期发展计划,并与监管企业签订目标责任书,各监管企业要履行主体责任,具体组织、实施各项工作;要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三管三必须原则”坚决推进“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进一步明确党组织负责人、行政负责人和班子成员的工作责任。

  2.细化落实责任。认真贯彻“攀安委〔2016〕10号”文件精神,推行“企业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信访维稳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责任人、管理人、参与人的岗位责任,各监管企业上述岗位关键工作人员变更后需及时上报市国资委备案。按照《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要求,倡导坚持个人防护措施,落实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

  3.形成工作合力。各监管企业要充分调动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共同参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信访维稳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逐步形成“时时讲安全、人人抓安全、共同保安全”的良好氛围。各企业党委(总支、支部)会、董事会要定期听取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信访维稳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汇报,分析研判不稳定因素和安全隐患信息,提出安全工作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

  (三)全面排查,强化重点企业安全稳定风险管控。

  1.加大排查力度,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认真做好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工作,时刻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始终对安全隐患和违章作业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建立动态风险隐患排查台账,于每月25日前向各监管企业收集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台账,年内将有重点地对各企业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于每季度安全生产例会向各企业通报检查情况。各监管企业要开展安全风险等级评定,切实找准各自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各类安全风险,建立危险源台账,不断优化预防措施,实行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注意资料收集和闭环。

  2.主动发现苗头,掌握信访维稳工作的主动权。注重各类涉稳信息的收集,良好运行信息研判、预警预判、联席会议制度等信访维稳工作机制,全面推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各监管企业要结合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工作原则,按照“一事一评、应评尽评”的要求对重大事项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找准找齐风险点,拟定应对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定期组织专人分析、研判、上报涉稳信息,尽早发现涉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主动应对职工群众关心的重点、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进一步强化信息报送和重大事项报告,坚决杜绝信息倒流。

  3.抓住关键环节,促进各项工作形势持续稳定。工作中要将重大隐患、一时无法整改的隐患、利益群体中的骨干人员和重点上访人员作为工作重点,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和稳控预案,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安全和重点人员重要时间节点掌控到位。重点关注建筑施工、城市供水、城市燃气、物业管理、人员密集场所、生产企业、城市公交客运等安全隐患等全面整治;重点关注涉及棚户区改造、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利益群体的动态。

  4.加强风险管控,坚持不懈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落实应急管理部门关于地震灾害、防汛抗旱、地质灾害防治、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预警信息,抓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提升防灾减灾能力;加强汛前汛中督导检查,督促完善预警“叫应” 机制,刚性落实“三个避让”“三个紧急撤离” 要求;按照各监管企业的生产经营实际,对涉及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城市供水安全、城市供气安全、高温极端天气下劳动保护、城市公交客运等作为工作重点,全面落实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分别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同时持续推进市国资监管系统房屋安全专项整治。

  5.强化应急管理,指导各监管单位完善各类应急预案。进一步强化水务集团和攀枝花建设公司专业应急救援平台功能;督促各企业调整充实应急救援专家库,完成应急救援机械设备和物资储备,推动应急管理工作关口前置,实现由被动处置向积极预防的转变;指导企业加强突发事故、事件的应急演练,按照“专群结合”的原则整训应急队伍,建立起一支市国资监管系统综合应急队伍,在完善应急预案的基础上以专业队伍为依托,开展综合、专项应急演练,指导企业根据不同的生产经营实际组织开展演练;全面加强重要时间节点的应急值守工作,继续推行企业主要负责人离攀审批和领导带班制度。

  (四)突出重点,不断增强工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1.抓住重要时间节点。结合专项工作,全力做好春节、两会、“五一”、汛期、“国庆”等重要时间点的安全防范,特别是重点企业、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督促各监管单位要加大对重大隐患整改的管控力度,积极协助企业开展事故隐患“会诊”,力争及时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2.抓住重点人员和重要利益群体。按照“力争从源头抓起,着力减少矛盾;抓好疏导,着力缓解矛盾;抓结果,着力解决矛盾”的要求,抓住关键环节、上访群体骨干人员,主动有效分化主要上访利益群体,着重协助企业解决好集团公司组建、棚户区改造等重点工作中的涉稳问题,完善管控预案和相关措施,确保不发生进京赴蓉非法上访现象和极端个人事件的发生。

  3.紧盯重大危险源。按照“底数清、情况明、预案完备、措施有效”的要求,对委系统各监管企业生产中使用的危化品严格落实管理制度,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措施,并组织涉岗人员进行应急演练;督促各监管企业要切实履行企业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提升职业健康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高温、高空、有毒、粉尘等重点岗位的劳动保护,切实保障职工群众的权益;各监管企业要根据各自的生产经营特点,结合上级部门部署的各种专项整治工作,及时调整工作重心,全力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尽最大努力消除影响安全生产的不利因素。

  (五)夯实基础,促进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信访维稳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措施落实。

  1.进一步健全工作机构。指导各监管企业在整合企业内设机构时,明确专门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信访维稳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完成企业安全总监的配备;年内,市国资委将组织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分期进行培训,继续推行分期分批抽调各监管企业从事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信访维稳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人员到委机关顶岗工作和培训,各企业要从工作实际出发,考虑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信访维稳工作人员的稳定和梯次配置。

  2.进一步加强工作投入。指导各监管企业按照要求,设置和预留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信访维稳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专项工作经费,逐步加大资金的投入,保障安全隐患整治和维稳工作经费;完善安全检查必要装备和反恐防暴器材、设置有监控的信访接待室等。

  3.进一步完善隐患自查自报自改形成闭环。各监管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定期维护和上传安全隐患查处情况,管好用活四川省安全隐患自查自报自改系统。确保委系统各企业该系统使用率要达到100﹪,隐患整改率达到100﹪。

  4.进一步加强网上信访办理。市国资委和各监管企业要将网上投诉作为今后信访工作的主要形态和增强与群众沟通的重要渠道,进一步强化国家信访局、省信访局网络投诉平台和省长信箱、市长信箱、12345市民热线和智慧信访业务系统等网上信访案件的办理,做到核查认真、反馈及时、答复有据。确保做到投诉案件回复率达到100%。

  5.进一步加强舆论引导和信访案件的分析。市国资委和各监管企业要进一步提高敏锐性,特别是发生安全事故和信访案件时,按照程序如实公布相关事件进展,加强舆论引导;要主动关注上访特别是群体性上访背景分析,要正面、及时主动、实事求是地回复群众的诉求,有效防止正常的维权行为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防止人为炒作。

  6.进一步加强互联网安全管理。以“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为契机,市国资委和各监管企业要全面排查网络使用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加强移动存储介质的安全管理,强化网站的维护,严格执行各种安全制度,确保网络安全和营运资金安全。

  (六)完善制度,提升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信访维稳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水平。

  1.进一步完善台账式工作制度。坚持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整治常态化和制度化,坚持信访工作首问责任、限时办结和责任追究制度,全面推行安全隐患和涉稳问题化解清单式管理,全面量化安全隐患整改和上访问题办理(处理);在市信访局智慧信访业务系统的基础上,按照“统一工作标准、统一基础资料、统一工作程序、统一办理流程、统一资料归档”的要求,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信访、维稳、综合治理工作规范化、突发事件处置流程化、生产岗位操作标准化和风险防控提前化。

  2.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按照“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简明扼要,操作性强,科学管用”的原则动态完善清单,在安全生产共性清单2.0 版基础上,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梳理制定个性清单,进一步细化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风险管控措施,对问题隐患治理和风险管控实行列单操作、闭环管理。督促各监管企业结合现有的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全面细化,因地施策,完善或修订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体系,强化党政领导的监管责任和企业的主体责任,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

  3.持续推行安全生产诚信“黑名单”制度。充分利用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违法惩戒成果和数据,在委系统推行安全生产诚信承诺“黑名单”制度,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人进行跟踪管控,促使违法人能时刻警醒、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各监管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引导广大职工群众广泛参与、支持和监督安全生产工作。

  4.全面完善事故调查处理。指导各监管企业进一步完善灾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机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有序组织和配合专业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强化事故各类数据按时收集、整理、上报,认真开展事故处置、灾害救援的分析总结,找出其中的薄弱环节,增添改进措施,凡发生安全事故的企业在事故调查完毕后,向市国资委上报事故综合调查报告;凡是发生亡人事故的企业,在事故发生后组织专门人员收集相关资料,制作警示教育片,同时开展事故企业整改“回头看”。

  四、组织领导

  发挥领导小组和企业小组作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信访维稳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审核: 陈伟鹏   责任编辑: 曾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