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国资委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市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9-02-26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及《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8〕20号,以下简称《通知》)和近期省、市安全生产有关会议精神,扎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确保2019年元旦、春节和全国、全省“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结合我委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针对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的规律和特点,紧紧盯住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时段,认真分析研判各种安全风险,制定采取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全力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千方百计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机构
为了进一步强化对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由市国资委书记、主任夏应云任组长,市国资委党委委员、监事会主席杨天明任副组长,具体牵头负责市国委资系统的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委班子成员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委安全信访科承担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统一协调委机关处室和企业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及时与各级政府部门进行沟通,按时上报相关工作情况。
各企业要根据自身情况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按照“五落实、五到位”规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主体责任,明确各单位负责人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落实分管领导、工作机构、工作经费和具体工作人员,确保活动的有效、有序开展。
三、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19年3月底,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即日起至2019年1月10日):制定方案,研究部署,宣传发动。
第二阶段(2019年1月11日至2019年3月10日):全面排查治理,企业自查自改自报,组织开展检查督查,督促问题隐患整改。
第三阶段(2019年3月11日至2019年3月底):组织开展“回头看”,确保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到位;通报工作情况,形成工作总结材料并上报
四、工作重点
1.全面开展冬季用车安全管理,突出单位用车、旅游包车、面包车、危化品运输车、低速货车、城市水泥罐车、运渣车等高风险车型,强化安全用车教育宣传,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的产生,确保委系统内用车安全。
2.开展建设施工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清理无资质施工、违法转包分包、不按设计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以预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起重伤害、触电、火灾等事故为重点,突出抓好脚手架、超重机械、深基坑支护等专项治理,加大对在建城市综合体、公路、铁路、特大桥、特长及不良地质隧道(特别是瓦斯隧道)施工的安全检查力度。严禁盲目赶工期、抢进度,遇到极端寒冷天气,及时停止施工作业。加强对施工危险用品管理和安全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施工行为。全面排查治理城乡公用设施等重点部位安全隐患,确保城市供电、供水、供气设备设施安全运行。做好建设项目停产期间和复产复工的安全管理。
3.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是水务集团公司制水车间,突出氯、氨和各种酸性试剂等高危化学品的监管,排查整治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废弃处置等各环节隐患;强化关键设施装置安全运行维护;加快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建设,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严防火灾、爆炸、泄漏、中毒事故发生。
4.开展电气火灾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排查企业安全用电,特别是对于攀宾配电房等老化用电设备的管理,单位办公场所的电器设计施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改造工作,全面开展电器产品使用管理领域整治,强化社会单位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5.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扎实开展施工工地和人员密集场所的特种设备日常监督检查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问题隐患的整改情况的“回头看”“回头查”,督促维保单位进行必要的维护管理;加强攀宾住房部电梯、间歇性生产使用的锅炉,水务集团公司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为重点开展特种设备使用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无证操作、违规使用、违章作业和非法充装等违法违规行为。
6.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整治,严格做好宾馆、酒店、影城等人员聚集场所的安全管理,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疏散演练。开展商场、市场、影剧院、KTV、宾馆饭店、网吧、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定实施人员密集场所人流管控疏导方案,严防人员拥挤、踩踏事故发生。
五、工作要求
1.认真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各企业负责人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深入一线开展安全检查。
2.进行认真的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要逐一登记在案,列出清单,建立台账,跟踪、督促整改;对一时无法整改的隐患要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排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各监管单位要在第一时间书面报告市国资委,市国资委将协调、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论证并按要求进行处理。
3.各单位要结合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的特点,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预警工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督促指导企业和全社会有效防范应对。要认真做好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器材的储备,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每天 24 小时有人值班制度,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及时上报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组织力量科学妥善处置,确保社会稳定。
4.各监管单位要坚守已有的宣传阵地,开拓宣传渠道,大力开展安全提示性宣传,广泛宣传安全生产常识,动员全体职工参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保持对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
5.委机关相关处室要深入各单位进行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纪检监察部门要适时启动责任追究机制,对工作开展不力,不能按期完成工作任务或推诿扯皮,甚至引发火灾事故的要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