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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国资委2019年党建工作要点

来源:市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9-05-29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2019年市国资委党建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和市委十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紧扣市委“一二三五”总体工作思路,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全面提升组织力为重点,以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抓手,统筹推进国资系统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为推动国企改革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一、突出思想引领,着力抓好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建设

1.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重中之重,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制度为主要抓手,引导党员干部深入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做到入脑入心、自觉践行。采取党组织书记讲党课、党代表带头宣讲等方式,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机关、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把广大基层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凝聚到中央要求上来,统一到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上来。做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运用,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学习运用的积极性主动性。

2.精心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统一部署,以坚定理想信念宗旨为根基,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高质量开展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各级党组织结合实际精心设计方案、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活动形式,做到有计划、有目标、有载体、有特色、有实效,切实把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坚持问题导向,抓好省委、市委点评委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反馈问题整改,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职工把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各项部署落实到本单位本部门工作中,确保主题教育实效。

3.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省委《关于坚决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规定》,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开展经常性政治教育、政治引领、政治体检,引导党员干部始终对党绝对忠诚。分类分层开展获警示教育,切实抓好蒲波案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工作。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规范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等基本制度,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领导干部要坚持联系指导基层党组织工作;开展“书记带头讲党课”活动,规范落实“党员学习日”“主题党日”制度,增强组织生活的生动性和有效性。

4.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一把手”第一责任,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重要内容,纳入民主生活会和班子成员述职报告重要内容,每年至少专题研究1 次意识形态工作,至少开展1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督查,及时向上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加强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综合分析研判,开展重要敏感时间节点意识形态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加强国企职工宣传思想工作,积极推动企业文化建设。

二、打牢基层基础,全面加强组织规范化建设

5.压紧压实党建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理念,认真履行管党建党职责,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继续坚持抓党建责任“三张清单”制度,严格执行《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问责办法》,进一步强化各级党组织的管党治党责任。严格落实党委主要负责人抓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和党委委员抓党建工作的“领导责任”,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指导,市国资委党委年内专题研究党建工作2次以上,深入企业督导、检查党建工作2次以上。

6.全面发挥国有企业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党委发挥领导作用主要职责,明确党委前置研究讨论的具体内容,规范前置研究讨论程序。着力解决个别企业党委会议议事决策规则笼统,党委会与董事会、经理层之间权责边界划分不清晰,决策程序衔接不够顺畅的问题,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7.健全企业党委与董事会、经理层协调运转机制。持续做好将党建工作写入公司章程工作,根据企业改革发展过程、隶属关系调整进度安排和企业党建任务推进情况及时修订;进一步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全面落实二级公司党总支(支部)书记和董事长“一肩挑”,党员总经理一般担任党总支(支部)副书记并进入董事会;健全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与董事会、经理层领导人员沟通协商制度,进一步完善党委议事决策监督机制,确保党建工作与企业改革发展同步进行。

8.推进党的基本制度有效落实。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基层党建基础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全面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督促指导各企业做好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开展新一轮“三升级三分类”活动,集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着力增加先进支部、提升中间支部、整顿后进支部。做好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稳妥有序开展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适应国有企业发展变化,同步建立党组织,动态调整和优化组织设置,实现企业基层党组织应建尽建、全面覆盖。

9.坚持党带群团一体共建。加强企业党组织对工青妇工作的领导,把工青妇建设纳入党建工作总体部署,扎实做好党建带工建、团建、妇建“三带活动”,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职能作用。广泛参与“党员示范岗”“ 党员示范团队”和“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创建评比活动。做好统战、民族宗教和老干部服务管理工作。

10.抓党建促精准扶贫。认真落实对口帮扶责任,紧扣“两不愁、三保障”和“四个好”目标,聚焦帮扶贫困村退出后持续发展任务,把提高脱贫质量放在首位,定期开展“回头看”“回头帮”,做到脱贫攻坚期内政策不变、力度不减,确保已脱贫人口稳定脱贫、同步奔康。扎实做好“千企帮千村”结对帮扶木里藏区贫困村工作,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真蹲实帮,为实现2020年脱贫摘帽目标贡献国企力量。

三、加强队伍建设,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活力

11.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按照“政治素质过硬、党建业务扎实、经营管理熟悉、职工群众认可”的要求,选优配强企业领导班子和基层党组织书记,确保选好一个班长,带好一支队伍;探索建立从国有企业优秀基层党组织书记中选拔企业领导干部制度,把党支部书记岗位作为培养选拔企业领导人员的重要平台。

12.鲜明正确用人导向。鲜明“政德、为民、担当、实干、说法、公认”导向,认真贯彻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突出政治标准加强干部考察,坚持发展导向,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需要、班子结构需要、岗位职责需要,激发和弘扬企业家精神,切实把忠诚干净担当的优秀干部选出来用起来。

13.健全干部履职保障机制。加大《关于进一步激励全市干部主动担当作为的十八条措施》的执行力度,健全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的机制,用容错纠错、关爱宽容,激励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14.实施人才强企战略。不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统筹抓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型人才的引进、培养和使用工作。让干部人才到一线去学习锻炼,重基层磨砺,形成从一线发现人才、使用人才的良好氛围。大力实施人才梯队建设,抓好中层领导干部人才、后备人才、优秀青年人才三级经营管理人才梯队建设,为企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供充足的人才保证。

15.抓好干部教育培训。加大干部教育培养力度,加强培训需求分析,合理安排干部教育培训,积极参加组织调训,抓好2019年度干部培训项目的实施,大力推行干部自主选学、在职自学、岗位锻炼等方式,为干部参加学习培训提供多样化的途径,切实增强党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和改进干部年度考核工作,充分发挥考核在干部管理工作中的导向、评价和监督作用。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日常监管“红黄牌”预警处置规定,严肃纪律执行,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四、推进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16.严格落实“两个责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职责定位,细化责任分解,建立责任清单,切实把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统一到全面从严治党全过程,切实做到职责明确、履责有依、问责有据,严防“两个责任”虚化、空转。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对承担的责任签字背书。坚持党委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落实党委及主要负责人向上级党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全面实施约谈提醒制度,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早发现、早处置,治病救人。切实执行“一案双查”机制。既追究违纪违法行为当事人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保证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

17.强化从严正风肃纪。深入开展“利剑除弊 护航花城”专项整治,落实整治“蝇贪”“微腐”责任,严防“微腐败”演变成“大祸害”;持续配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坚决铲除涉黑涉恶腐败、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国有企业党员干部职工,认真对待职工群众反映的强烈问题,坚决查处损害职工群众利益行为。扎实推进“以案促改”工作,紧盯“带病提拔”“赌博敛财”、利用地方特产谋取私利等方面的问题,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18.切实加强纪律建设。继续将《准则》《条例》等作为重点教育内容,以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为重点,全面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建设。开展经常性法纪教育,适时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警醒党员干部时刻坚持高线,守住底线,不触碰红线。深化运用“四种形态”,用好第一种形态,让“咬耳”“扯袖”成为常态,防止小错误酿成大问题。严格执行述责述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

19.驰而不息正作风反“四风”。持续推进能力作风建设,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克服懒政怠政等不良现象,形成抓常抓细抓长的工作常态,不断提高工作效能。坚持从严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十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建立常态化督促检查机制,有效防止“四风”反弹回潮。认真开展省、市巡察整改“回头看”,确保问题改准、改实、改到位,大力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20.推进“阳光国资”和“法治国企”建设。牢固树立法治观念,把学习宪法放在首要位置,完善学法用法制度,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全面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制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开展“七五普法”,持续抓好“法律七进”,全面推进依法治企,有效提升企业管理水平。推动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重大信息公开,增强依法治理的透明度。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五、科学创新谋划,推动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提升

21.积极开展党建工作创新谋划。在推行党支部建设规范化制度化的基础上,认真谋划国资委党委所属基层党组织党建创新工作交流机制,充分发挥先进基层党组织示范带动作用和优秀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进国资委党委所属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整体提升。

22.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深入基层党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工作,组织举办市国资委系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党组织书记活动日。注意发掘提炼基层党组织围绕市委“一二三五”总体工作思路积极履职尽责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积极做好省、市党建栏目题材报送工作,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创新、巩固和发展基层党建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