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国资委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
来源:市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9-05-29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2019年市国资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和市纪委十届四次全会的部署要求,紧扣市委“一二三五”总体工作思路,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层层压实“两个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为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提供有力保证。
一、加强政治建设,坚定不移践行“两个维护”
1.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坚定政治立场,坚守党的初心使命,自觉维护党章权威,坚定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部署、新要求,推动党员干部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精心谋划和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相结合,紧扣主题主线,充分结合岗位廉政风险点,联系实际加强学习研讨,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自己摆进去,切实解决信念不坚定、宗旨不牢固、初心缺失、使命感不强、担当不力等突出问题,做到学思践悟、知行合一。
2.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践行“两个维护”,坚决反对“七个有之”,坚决杜绝政治上离心离德、思想上蜕化变质、组织上拉帮结派、行动上阳奉阴违等言行。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做合格党员,自觉接受上级党组织、纪检监察机构以及广大群众的监督。
3.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深入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和落实集体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和重要情况按规定及时请示报告。坚持“抓支部、支部抓”,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强化党内民主和党内监督,发挥好组织生活会的功能,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二、严格责任落实,健全完善拒腐防变的制度机制
4.压紧压实主体责任。要紧紧抓住主体责任“牛鼻子”,以主体责任统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到工作大局中通盘考虑,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同落实。党组织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既要挂帅更要出征,切实发挥好“头雁效应”,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认真履行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一步细化量化“两个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全覆盖责任体系。
5.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切实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加快推进国有企业董事会规范化建设。加强对国有企业落实“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述责述廉、谈话和诫勉、询问和质询等党内监督制度,强化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强化监事会监督、行政监管和财务审计工作力度,追究失职渎职行为,深化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6.加强廉政教育。抓好思想教育这个根本,充分运用主题党日、主要负责人讲党课、廉政专题学习教育、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形式和载体,有针对性地抓好理想信念宗旨教育、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和形势政策法规教育。建立典型案例通报制度,对典型案件及时进行通报,深入剖析案件发生的原因,不断提升干部队伍的廉洁自律意识和纪律观念。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廉洁文化,宣传勤廉典型,加强机关和企业廉政文化建设,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廉政文化自觉。
三、加强作风建设,驰而不息纠正“四风”
7.坚持常抓不懈。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理念,进一步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推动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在国资系统落地生根。盯住重要时间节点,抓明察暗访、抓执纪问责,对不收手不收敛的从严查处。密切注意“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花样,着眼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专项整治,不断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查处隐形变异“四风”问题。
8.突出整治重点。把做好蒲波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开展带病提拔、赌博敛财、利用地方特产谋取私利等问题专项整治,坚决破除圈子文化、码头文化、“袍哥”文化等问题,彻底肃清周永康流毒影响。扎实开展“利剑除弊 护航花城”专项整治,围绕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和涉黑涉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凝聚发展的强大合力,巩固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四、以零容忍的态度反腐惩恶,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9.坚持有案必查。加大反腐败力度,既坚决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开展纪律处分执行情况“回头看”,坚决纠正处分决定“打白条”“打折扣”“搞变通”等问题。
10.坚持抓早抓小。完善常态化约谈机制,开展抓好线索处置、约谈函询工作,对党员干部在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暴露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置,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推动惩戒成果向预防机制转化。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对党政班子成员和下级正职每年至少进行1次廉政谈话。
11.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严格信访举报及问题线索报送工作,及时更新党员干部廉政档案,全力支持驻委纪检监察组加强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中层干部的监督,为纪检监察机构履行职责创造良好条件。建立驻委纪检监察组与委党委沟通机制, 加强工作衔接,及时请示报告,主动接受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不断深化对监督执纪问责、把纪律挺在前面、实践“四种形态”的认识和理解,切实履行好党章赋予的职责;扎实开展“心向阳光 干净担当”专项活动,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