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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国资委系统反邪教警示教育宣讲工作方案

来源:市国资委     发布时间:2020-09-24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根据《攀枝花市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宣讲工作的实施意见》(攀政法委〔2020〕62号)要求,为切实做好国资系统反邪教警示教育工作,结合实际,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紧紧围绕“增强群众辨识能力和抵御能力”主题,坚持正面教育,讲实质、论危害,深入推进反邪教宣传进企业、到基层,充分发挥宣讲团、企业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采取多种形式,揭批邪教的本质与危害,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有效提高国资系统广大职工群众识邪、辨邪、拒邪、防邪的能力,从根本上消除邪教在企业滋生发展的地壤和条件,构筑防范邪教、抵御邪教的牢固防线,为国有企业在加强党的领导中完善法人治理、在履行使命中服务全市率先建成小康社会大局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宣讲内容

邪教的本质、特征、种类、危害;邪教的识别知识;邪教的渗透方法和发展成员伎俩;党和政府处理邪教问题的基本方针、政策、原则和有关法律法规;反邪教斗争的形式;崇尚科学的生活方式方法等。

三、组织实施

(一)启动阶段(6月30日前)。各企业成立反邪教警示教育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本企业的反邪教警示教育工作方案,做出具体安排部署。

(二)集中宣传教育阶段(7月1日—11月15日)。国资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把反邪教警示教育纳入职工政治思想教育重要内容,主动邀请相关专家学者、市宣讲团成员作专题辅导。各企业班子成员要带头学习,主动到分管部门或联系单位开展面对面的互动化宣讲,着力提升反邪教宣传的有效性。各企业要充分利用板报、简报、内部办公系统、企业微信公众号等多种载体和形式,全面深入开展反邪教宣传教育活动。

(三)总结阶段(11月30日前)。各企业及时对本单位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并将反邪教警示教育纳入到本企业的法治建设、综合治理等工作中,形成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市国资委成立反邪教警示教育宣讲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主任耿立文任组长,党委专职副书记王世全任副组长,其他分管领导为成员,党建与统战科负责具体日常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对反邪教警示教育宣讲工作作出专题部署,精心安排组织,抓好工作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部署、督促检查、推动落实,特别要突出抓好中心组学习,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学习,不断把反邪教警示教育工作引向深入。

(二)把握导向,严明工作纪律。要紧密结合中央印发的《反邪教警示教育宣讲提纲》进行宣讲,注意把握正确导向。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宣传导向和价值取向,把中央、省委和市委要求贯穿到反邪教警示教育宣讲工作全过程。

(三)强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企业要充分利用网络、电子屏、专栏、展板等媒介,通过展示宣传画册、发放书籍资料、组织观看邪教违法犯罪活动典型案例、开展座谈讨论等多种形式,坚持科学统筹,处理好点与面、日常与集中的关系,既突出重点、形成声势,又把握节奏、保持力度,上下联动,整体推进,营造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