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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国资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来源:市国资委     发布时间:2022-03-29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攀枝花市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 ( 2021-2025年)>的通知》(攀委发〔2022〕5号)和省国资委《关于印发<全省国资委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川国资法规〔2022〕2号)要求,适应“十四五”时期攀枝花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新任务对市国资委系统法治宣传教育提出的新要求,切实做好全市国资委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升市国资委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提高国资监管机构依法监管和国有企业依法治企的能力水平,结合市国资委系统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市国资系统普法工作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扎实抓好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以市委“一三三三”总体发展战略为指引,紧紧围绕服务“十四五”时期国资国企发展改革和党的建设中心工作,以提升法治意识、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着力点,促进法治宣传教育、法治文化建设和依法监管、依法治理一体贯通,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攀枝花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奠定坚实法治基础。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系统干部职工对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律法规的熟悉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法治素养显著提升,社会主义法治观念深入人心;依法监管和依法治企深入推进,依法经营、合规管理理念牢固树立,国资监管和国企管理的法治化水平显著提高;普法工作的组织力、执行力、影响力显著提升,基本形成制度完备、实施精准、评价科学、责任落实的工作体系。

  (三)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全面落实主要负责人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要求,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普法全过程各方面;坚持服务改革发展大局,围绕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普法,为健全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提供良好法治基础;坚持齐抓共管协同推进,健全国资国企法务部门、宣传部门和相关业务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紧紧依靠国资国企法治宣传教育队伍,推动全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坚持分类实施精准宣传,根据不同领域、行业、部门和岗位以及国资国企自身实际,科学设计普法的重点内容和具体方式,分类实施、统筹推进,切实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明确全市国资系统普法重点内容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纳入法治工作队伍学习培训的必学必训内容,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全市国资系统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创新方式方法,通过多种形式,运用各类媒体平台,发挥普法阵地作用,在学深悟透、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持续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强化国家认同。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加强宪法实施案例宣传。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进企业”主题宣传活动,普及宪法知识,传播宪法理念,形成浓厚的学习宪法氛围。突出抓好宪法关于基本经济制度规定的学习宣传,使全体干部职工深刻理解搞好国有企业对于坚持和巩固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的重要意义。

  (三)突出宣传民法典。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持续开展民法典专题讲座、主题征文、知识竞赛等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发动干部职工积极创作民法典通俗读物、微视频、微电影等普法作品,让民法典走到广大干部职工身边,走进干部职工心里。充分利用全媒体常态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积极营造浓厚的民法典学习宣传氛围。

  (四)深入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推动广大党员、干部自觉遵规学规守规用规。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纳入党员干部考核重要内容,充分运用“ 学习强国” 等平台学习传播党内法规,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五)深入学习宣传公司法和企业国有资产法。结合公司法的修订实施,及时将公司法列为全市国资委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列为国资国企各级领导人员及经营管理人员的学习培训内容,通过专题培训、专题宣讲、专题学习等形式,深化对公司治理精神的理解掌握,切实提高依法监管、依法治理能力水平。始终将宣传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作为全市国资委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实现全系统干部职工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持续持续宣传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的规定,推动政企分开、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的改革精神和法律法规入脑入心。

  (六)深入宣传与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求,大力宣传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四川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四川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等公平竞争法律法规,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深入宣传证券法等金融法律法规,为企业在资本市场中依法经营、规范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加强对税务、会计、审计等财税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推动企业建立更为完善的现代财务管理体系,提升企业合规管理水平。加大企业破产法宣传力度,推动“僵尸企业”依法退出,实现企业国有资产优化配置、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深化、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宣传科学技术进步法,科技成果转化法,知识产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排头兵作用,不断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统筹发展和安全,注重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应急处置、涉外经营等方面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推动市属国有企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三、着力推动普法责任落实

  (一)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普法工作纳入法治建设总体部署,把法治建设融入国资国企发展整体设计和重大战略方向,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按照“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制,压紧压实普法责任链条,逐级细化普法责任清单,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落实普法主体责任,面向广大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广泛开展与企业业务和生产经营管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构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普法工作责任体系。

  (二)强化领导干部示范带动作用。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示范带动作用,以“关键少数”示范带动“绝大多数”。完善领导班子学法用法制度,把重要法律法规列入党委(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会前学法计划。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突出对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等法律法规的学习,运用四川省学法考法平台全覆盖开展线上学法考试。落实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工作,将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情况纳入企业法治建设考核内容,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治企能力。

  (三)强化以案普法。落实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充分利用企业自身的涉诉案件向干部职工进行法律解读,使典型案件依法解决的过程成为干部职工的普法公开课。健全以案普法长效机制,定期收集整理深刻剖析发案原因,更加关注案件背后反映的管理问题,及时完善制度,堵塞管理漏洞,提升企业整体经营管理水平。

  四、着力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

  (一)推动企业加强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坚持系统谋划,加强项层推动,按照全域合规、全员合规、全面合规的“大合规”要求,建立健全企业合规管理体系,突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建立制度化、常态化合规管理培训机制,强化全员安全、质量、诚信和廉洁等意识,树立依法合规、守法诚信的价值理念,培育特色鲜明的国资国企合规文化。持续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和企业公司律师制度,加强企业法律顾问、公司律师履职保障和作用发挥,确保企业法律顾问、公司律师参与重大经营决策和指导企业法治工作职责有效落实。健全企业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落实法律审核制度,确保应审必审,统筹法律与合规管理、审计、内控等工作力量,健全依法合规管理的完整链条和良性机制。

  (二)推动“法律进企业”活动持续深入开展。结合国资国企实际和干部职工需求,充分发挥企业法律顾问、公司律师和外聘法律顾问作用,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全市国资系统法律服务进企业集中会诊等“送法进企业”活动,不断加强企业提高运用法律保护国有资产、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水平。组建“法律宣讲团”“法律服务队”,深入企业经营服务场所、生产车间、施工作业现场等基层一线为广大干部职工开展政策法规宣传和解疑释惑。

  五、着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

  (一)充分利用国家宣传日开展专题普法。结合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和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等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宣传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反间谍法、保密法等法律法规,推动国资国企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切实提升干部职工的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在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宪法宣传日和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专题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二)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创新普法内容,以干部职工的日常需求和关注热点作为切入口,区分各行业、企业特点,提高普法质量,形成法治需求与普法供给之间更高水平的动态平衡。加大企业普法信息化建设力度,充分利用全国智慧普法平台、四川普法网、攀枝花市国资国企在线监管平台、攀枝花市国资委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以及“法博士”普法微课堂、“法治四川行”主题公益广告等普法产品,提供更加丰富、更加便利、更加实用的普法知识,增强受众参与感、体验感、获得感,使普法更接地气,更为干部职工喜闻乐见。

  (三)积极推进国资国企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建设。加大法治文化建设力度,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企业发展规划,推动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鼓励企业充分利用企业生产车间、项目工地、公交、经营网点等生产经营服务场所资源优势,大力将法治文化元素融入其中,因地制宜建设法治文化阵地,开展体现企业特色的法治文化活动。

  (四)积极开展国资国企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充分激发广大干部职工创作热情,积极开展法治微视频、动漫、书法、摄影等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全面反映国资国企法治建设的成功实践和显著成效。通过多渠道展示、宣传各类法治文化作品,讲好国资国企法治故事。

  六、工作步骤和安排

  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从2021年开始实施,到2025年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1月-2022年4月)

  各企业按照本规划,结合实际,制定适合自身特点的“八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确定普法联络员,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良好的普法宣传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5月—2025年6月)

  各企业要根据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工作计划和重点任务分解书,突出重点,明确任务,认真组织实施。各监管企业的“八五”普法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分别于每年年初和年末报市国资委产权与法规科备案。市国资委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和经验交流活动,2023年开展中期检查。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5年下半年)

  各企业组织对本单位“八五”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情况进行自查,市国资委对各监管企业“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验收,对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积极向省、市有关部门推荐为普法工作先进个人、先进单位。

  七、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国资委成立“八五”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负责本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资委产权与法规科。各企业要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把普法工作纳入法治建设总体部署,成立本企业的“八五”法治宣传教育领导机构,指定专门机构或专人负责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协调机制,发挥好法律、宣传等部门的作用,加强与组织人事、财务、工会等部门的协调,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共同参与、统筹协调、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考核评估。深入贯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确定工作目标,做到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考核评估,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和推广,定期开展专项督导检查,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有声有色、有力有效开展。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责任不明的,依据相关规定进行整改落实。

  (三)强化保障支撑。加强普法经费保障,将法治宣传教育相关工作经费纳入财务预算,切实予以保障,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保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有效开展。强化普法队伍建设,进一步选优、配齐、配强法治宣传教育专(兼)职人员,加强普法队伍建设,提升普法专业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