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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攀枝花市国资委法治政府建设自查工作报告

来源:市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8-08-02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近年来,市国资委围绕《攀枝花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16-2020年)》,将法治政府建设与依法治企”“法律七进”“七五普法工作紧密结合,全面推进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严格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积极推进依法治企,加强委系统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依法履职,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一、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
(一)建立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
严格按照《四川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明确了市国资委一把手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每年签订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市国资委一把手与监管企业负责人签订法治企业建设第一责任人清单,层次传导,压实责任。同时,我委出台了《市国资委监管企业保障性目标考核细则》,将法律七进” “依法治企“七五”普法纳入监管企业保障性目标考核内容,将企业负责人的薪酬与法律七进” “依法治企“七五”普法推进情况挂钩,实现了依法履职与依法治企的有效衔接。
(二)完成深化国资国企改革顶层设计
近年来,市国资委先后出台了《攀枝花市市属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监管办法(试行)》(攀办发〔20171号)等11个改革方案或文件,形成了以《深化地方国资国企改革的意见》为核心的“1+22”改革文件制度体系。市属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监管、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有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等相关配套体系全面完成。目前,《攀枝花市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的实施意见》正在起草中。
(三)全面加强制度体系建设
一是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工作。结合市政府关于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要求,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工作的通知》,将合法性审查作为制度审议的前置程序,确保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合法性。二是进一步理清出资人与监管企业之间的权责关系。出台了《攀枝花市国资委监管事项权力、责任清单》《攀枝花市国资委依职权决定、报告、备案事项权力、责任清单》,明确出资人权力事项24项,依职权决定、报告、备案事项6项。三是通过修订《国资委重点工作督办管理办法》《党委会议制度》等制度,完善了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办事制度,规范了主要领导干部职责权限,加强对行政决策、行政执行等施政过程的监督。
(四)国有产权交易体系进一步完善
1、产权监管制度体系基本形成。制定印发了《攀枝花市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攀枝花市属国有企业融资与担保管理办法》《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实施意见》《攀枝花市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市属国有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2、产权基础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一是加大政策培训学习宣传力度。邀请省国资委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家对中央、省属企业及地方企业负责人、县区政府国资办、委班子成员及机关相关业务科室共110余人进行了《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专题培训。二是妥善处理我市棚户区改造涉及企业房屋产权问题,理顺了市国投集团、市水务集团对市原水管理公司产权管理责任;完善了市产业投资公司持有的市属国企改制剩余资产产权手续;推动市建设集团完善市属国企改制12宗土地产权划转相关手续;协调攀煤集团妥善处理了攀枝花建设工程公司多年来的土地资产遗留问题;落实了钢城企业总公司集体企业资产管理责任。
3、大力加强对企业产权交易的监管。2017年企业国有资产公开交易73宗,公开交易率100%,交易金额36800万元,增值率107%。指导督促企业妥善处理了川投化工100%股权转让后续资产移交等工作。
(五)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
一是委党委与监管单位、委党委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分管领导与科室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22份。二是下发了委领导班子及成员主体责任清单、委纪委及纪委书记监督责任清单。三是建立了《市国资委系统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实施办法》《市国资委系统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工作方案》,严格要求企业对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坚持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并按照有关规定在重大投资、资产处置、薪酬分配等方面须事前向市国资委报告,经批准后实施。四是委党委对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3个方面20个问题45个具体整改事项进行了全面整改。委纪委对巡察转办的2个问题线索进行调查并报市委巡察办。对监管单位领导班子开展集体廉洁提醒谈话2次,约谈5家监管单位主要负责人。五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针对决策失误风险、领导干部和领导人员廉政廉洁风险、国有资产流失风险等三个一级廉政风险点,制定了10条防控措施。
(六)安全维稳工作取得实效
2016年以来,我委先后处理来信来访 件,接待上访人数约 余人(次),稳控处理群体上访事件 起;办理回复了四川省信访信息系统来信来访件 件、市长信箱 件、12345市民热线 件。召开安全生产和信访维稳会议 次,其中向委党委专题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次,委务会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次。先后组织成立安全检查小组 支,开展安全隐患检查 次,共检查重点场所、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个,发现安全隐患起,提出整改措施条。督促、指导各监管单位及时整改重大隐患起。近年来,市国资委系统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事故;未发生进京赴蓉到市非法集访、群访,杜绝了上访引发群体性事件和极端个人事件。
(七)全面推进环保处置工作
一是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对各监管企业经营者的年度业绩考核,把问效与问责紧密结合起来,确保环保治理活动落到实处。二是完成省环保督察整改项目14个。川投电冶磷渣堆山生态恢复治理各项工作全面推进,全年已开采外运磷渣约3.8万吨。三是主动加大排查力度,排查出裸露边坡及施工地块未覆盖、扬尘治理未到位、建筑垃圾未及时清除、生活污水未规范排放、未按文明施工等环境保护问题 10 处,并要求限期整改。市产投公司组织现场拆除、查封12处,完成环保问题整改82处,投入人力300余人次,整治土地面积130亩,整治房产面积52000平方米。
二、创新举措
(一)丰富监督检查手段,全面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一是强化审计监督手段,通过第三方中介机构对5家监管单位及子分公司实施全覆盖经营责任审计。二是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依法治企同部署同检查,组织委纪检监察、政策法规、监事会工作科等相关科室对5家监管单位及10家子分公司进行了以党风廉政建设、依法治企为重点的专项检查,发现共性问题4个、个性问题43个,提出了17条整改要求和建议。三是指导督促企业加大不良资产及债权债务处置力度。通过资产交易平台,实现了市国投集团持有的德铭担保公司国有股权退出工作。四是建立外聘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全面提升委系统法律风险防控能力。为推进国资监管工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市国资委专门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坚持重大决策前调研论证、法律审查工作规则,法律顾问在国企改革改组、重大产权转让、规范性文件制定、法律纠纷协调、法律咨询服务等方面,提前介入,并出具专门的法律意见书,为市国资委依法履职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通过公职律师与外聘法律顾问双重机制,积极论证、多方沟通,今年已有效化解委机关涉诉法律案件一起、纠正监管企业违反政策决策一起。去年,市国资委针对党风廉政建设、依法治企检查中存在的法律风险防控问题,约谈了3家法律顾问中介机构。
(二)丰富法治建设载体,营造法治建设环境氛围
一是围绕《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民法总则》等企业生产经营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印了《攀枝花市国资委监管企业依法治市学习读本》6期,印发资料300余册。二是通过领导干部讲法上党课、集中培训和外出培训相结合等方式,全面提高监管企业领导干部的法律素养和守法意识。先后组织各监管企业参加了四川省国资委法律大讲堂和法律进企业等专题培训,邀请市普法讲师团、市中院刑二庭庭长文仁寿对国有企业面临的刑事法律风险进行了全面的阐述和讲解三是将精准扶贫、党员共建活动与法律进乡村活动有机结合。在市国资委开展走基层、城乡党建结对共建活动中,先后邀请市人社局社保医保专家给黑谷田村民宣讲医保、社保新农合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精准扶贫,从《产品质量法》《合同法》等方面对扶贫村村民进行了专题普法,专题学习《宪法修正案》与党的十九大精神,通过支部书记讲党课的方式,对《宪法修正案》与党的十九大精神进行了重点解读。
(三)以创建活动为抓手,筑牢企业法治建设成果
一是以创建全省法律七进示范企业为契机,树立监管企业法治建设的标杆,积极推进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参与全省法律七进示范点申报创建工作。二是以创建四川省诚信守法示范企业为契机,积极推进监管企业及其子公司依法治企、依规经营。目前,市水务集团、市国投集团、市产投公司、市花投公司、市清源水业公司、攀西水工程公司等6家企业成功创建为四川省第二批、第三批国有企业诚信守法示范企业,同时,市水务集团创建成为四川省法律七进示范点。
三、存在问题
市国资委系统自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以来,虽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法律法规学习还不够系统化,结合国资监管工作实际不足;依法治企的形式和手段还需进一步创新,考核和激励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企业内部专业法律顾问制度亟待进一步建立健全完善。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理顺出资人与监管企业之间的权责关系。一是加强对委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合规性审查管理,待国资国企改革相关配套政策出台后,完成委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全面梳理和汇编工作。二是加强与省国资委的对接,进一步理顺企业项目投资、固定资产投资、股权投资的关系,规范和优化企业投资管理。三是进一步推进公司律师制度建设。四是积极推进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
(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七五普法”“法律七进”和依法治企各项工作。一是指导监管企业进一步完善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明确出资人与监管企业的权责关系。二是深入开展“七五”普法教育,增强委系统干部职工党纪法规意识,努力提高法治水平、增强依法履职的能力,重点是加强对《宪法》的专题学习,进一步提高委系统干部职工尊宪、守宪、拥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和集中统一领导,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三是通过广泛深入的法治宣传教育,大力提高委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水平,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三)加大风险管控,全体提升依法履职和依法治企能力。一是进一步构建更具控制力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加强合同管理,建立健全法律风险管控机制。二是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及时发现和处理监管企业在风险防控中存在的问题,促进企业改革转型发展,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