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资委委务会议纪要2018年30次
发布时间:2018-12-12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一、研究市水务集团公司接收“三供一业”供水资产事宜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有关工作的通知》(川国资改革〔2018〕34号)要求,为按期完成中央、省政府安排的“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任务,市水务集团公司恳请国资委同意由该公司代为接收“三供一业”供水资产,并组建供水资产接收小组参与供水资产的接收。市水务集团公司刘邦炳作情况汇报。
会议议定:(一)同意市水务集团公司代为接收“三供一业”供水资产,由泽先副主任牵头,产权科、改革科、安信科、监事科为成员,组建国资委供水资产接收指导小组,加强对资产接收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二)市水务集团公司要加强过渡期间供水资产的管理,确保资产安全。
二、审议《攀枝花市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
为切实推进国资监管机构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根据《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四川省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8〕68号),结合我市国资监管工作实际,法规科代拟了《攀枝花市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并广泛征求了市级有关部门、委机关各科室和委监管单位的意见建议。法规科李耀强作情况汇报。
会议议定:同意该方案,根据会议意见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审。
参加会议人员:胡汉军、张明德、陈德香、桂巍、姜泽先
列席会议人员:办公室陈伟鹏,产权科任文辉,考评科王发胜,党群科李静,纪检监察组安颜林,机关党总支顾红,市水务集团公司刘邦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