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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市国资委主任办公会会议纪要(2019年第22次)

来源:市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9-09-10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2019年9月5日下午,耿立文主任在委409会议室主持召开2019年第22次主任办公会议。

一、学习《攀枝花市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会议指出,《办法》的出台对国家出资企业产权转让、引入投资者增资、企业资产转让等国有资产交易行为作出了明确规范,操作指导性强,是我市开展相关工作的依据和指南,对依法规范做好相关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加强对《办法》的学习,做到全面理解,准确把握,不断完善产权管理制度、夯实产权管理基础,有效完善规范资产交易行为,努力提高产权管理工作能力,服务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大局。

二、审议《攀枝花市国有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发行定向融资产品筹集棚改资金的请示》

会议议定:就该事项征求市金融工作局意见,经市委财经委员会会议审议后,按程序报市政府批准。

三、审议《攀枝花市国有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用产投公司股权过桥置换仁江钒钛股权银行借款质押担保相关事项的请示》

会议议定:同意《请示》,按规定程序办理。

四、审议《攀枝花市国资委系统2019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会议议定:对《工作要点》进行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印发实施。

五、审议《攀枝花市国资委法治企业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

会议议定:同意《清单》,按程序印发实施。

六、审议《市国资委监管企业2019年度保障性目标考核细则(依法治企)》

会议议定:同意《考核细则》,按程序印发实施。

七、审议《关于调整攀枝花市国资委“七五普法”、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会议议定:(一)同意对市国资委“七五普法”、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按程序办理。(二)要高度重视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确保国有资产经营安全和保值增值。

 

参加:王世全、白朝聪、陈德香、桂巍

请假:杨天明、姜泽先

列席:办公室陈伟鹏,产权与法规科任文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