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国资系统全面推广“1+8” 示范试点成果实施方案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2-11-17     来源:市国资委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 索 引 号 :008320033/2022-00239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攀枝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2-11-08
  • 发布日期:2022-11-17
  • 文  号:攀国资发〔2022〕80号
  • 有 效 性 :1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全面依法治县(市、区)示范试点暨示范推动解决法治建设八个具体问题总结推广视频会议及攀枝花市推广应用“1+8”示范试点成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根据《攀枝花市全面推广“1+8”示范试点成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四川省推动解决法治建设中八个具体问题工作导引》(第四版)等有关示范试点经验做法,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系列部署,结合《攀枝花市全面推广“1+8”示范试点成果实施方案》要求和国资系统实际,全面推广应用四川省“1+8”示范试点成果相关成果,着力推动国资系统法治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为法治攀枝花建设再上新台阶贡献国资力量。

二、工作任务

(一)切实提高合法性审查水平

1.严格贯彻落实合法性审查(审核)制度。委机关和各监管企业领导干部带头严格贯彻落实合法性审查(审核)制度,深刻认识合法性审查(审核)的保护意义,加强对合法性审查(审核)机制建设的领导,听取合法性审查(审核)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坚持没有通过合法性审查(审核)的重大决策事项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不上会、不发文。

2.持续规范落实合法性审查(审核)程序。委机关要构建主要领导抓总、产权与法规科牵头、其他科室协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严格把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重大行政决策审查、行政机关合同等合法性审查的法律关、程序关、内容关,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审查(审核)的结论、意见、理由、依据等明确具体充分。推进合法性审查(审核)规范化建设,持续强化委机关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审核)制度建设,完善合法性审查(审核)程序,规范合法性审查(审核)意见书,做到对审查(审核)内容及结果系统化展示、规范性表述。各监管企业要将合法合规性审查(审核)作为重大决策事项必经前置程序,报请市国资委审批事项涉及法律问题的,应当由企业法务管理机构负责人或外聘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书。

3.加强合法性审查(审核)队伍建设。全面落实党政机关、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健全法律顾问服务清单和考核机制,通过聘请法律顾问,强化审查力量。持续健全内设机构,适时充实人员,配强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力量,强化资格管理,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推进工作研讨、经验交流、业务培训制度化、常态化,切实提高人员专业素质。

(二)切实推动业务与法制深度融合

4.加强法治意识培养。牢固树立权由法定、权依法使、人必依法、岗必依法的法治理念,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所有职责依法为,将实施法律贯穿到业务工作全过程。全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法制度,制定年度学法计划,严格学法用法考核,完善学法用法档案,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严格依法决策、依法用权、依法履职。

5.深入推行法治账图借鉴参考示范试点成果法治账图制作手册及系列账图,根据机构改革后市国资委职能职责调整情况,以三定方案和相关法律规定为依据全面系统梳理单位、内设机构、岗位具体职能职责和所涉及法律,形成单位、内设机构、岗位三级法治台账”“法治导图,生动展示行权履职的法律依据、法定内容、法定程序、法定时限和法定责任等内容。

6.持续推进依法治企。坚持把健全制度体系作为全面提升依法治企能力的根本保障,推动企业紧密联系改革发展的工作重点及经营管理实际,大力推进内部制度建设、宣传、执行和修订完善,着力健全内部制度体系,促进制度建设常态化、制度落实长效化,构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用制度强企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升企业依法治理水平,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把风险防范和合规管理作为全面提升依法治企能力的重要手段,按照全域合规、全员合规、全面合规的大合规要求,建立健全企业合规管理体系,突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建立制度化、常态化合规管理培训机制,强化全员安全、质量、诚信和廉洁等意识,树立依法合规、守法诚信的价值理念,培育特色鲜明的国资国企合规文化。探索推进法律、风险、合规一体化建设,将依法治理、合规经营的理念、要求贯穿到企业经营的每个领域,推动法治工作与业务工作共同发展。

(三)切实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实效

7.全面落实普法责任。不断压实委机关和各监管企业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签订年度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全面实施《攀枝花市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攀枝花市国资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把普法纳入法治建设总体部署,纳入依法治企考核评价内容。及时修订、完善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实现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全覆盖。探索普法提示函或建议书制度,推动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落实普法责任制不到位的企业把普法工作落实到位。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不断厚植谁执法谁普法理念。持续推进各监管企业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制定经营管理人员、员工学法制度,坚持做到学法有计划、有制度、有考核、有台账。

8.积极推进精准普法。抓好普法重点,突出抓好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的法治宣传教育,以关键少数示范带动绝大多数。积极深化拓展法律进机关”“法律进企业,按需精准普法,分层分类开展法治教育,开展订单式”“菜单式普法,结合法治四川行一月一主题活动,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专题讲座、法律会诊法治体检送法进企业等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整合新媒体普法宣传资源和现有法律服务资源,用好法博士普法微课堂、法治四川行主题公益广告、四川普法虚拟现实(VR )电子地图等普法产品,采取挂图、图解、H5、短视频等喜闻乐见形式,推送、宣传相关法律知识和法治资讯、普法公益广告,促进单向式传播向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转变。注重短视频在普法中的运用,鼓励干部职工创作个性化普法产品,各监管企业应积极参与法治微视频微电影大赛,八五普法期间至少制作或者推荐1部高质量法治微视频微电影参赛。

9.不断丰富普法形式。常态开展主题法治宣传,落实“1+2”模式(“1”是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通过线上线下”,针对性开展一次集中普法宣传活动;“2”是每个主题活动期间积极推广宣传全省主题法治公益广告和法博士普法微课堂),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有计划、有组织、分专题、分阶段开展一月一主题法治宣传活动,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加强具有国资国企特色的法治文化阵地建设,鼓励企业充分利用企业生产车间、项目工地、公交、经营网点等生产经营服务场所资源优势,大力将法治文化元素融入其中,因地制宜建设法治文化阵地,开展体现企业特色的法治文化活动。鼓励引导企业组建法律宣讲团”“法律服务队或者依托党员志愿活动,深入企业经营服务场所、生产车间、施工作业现场为广大干部职工、服务对象开展政策法规宣传和解疑释惑。

三、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各监管企业、委机关各科室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全面推广“1+8”示范试点成果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推动依法治企中的重要作用,抓好工作统筹,确保工作高标准推进,取得实际成效。

()压实工作责任,做好工作保障。

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主体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各方资源力量,有序组织实施成果推广工作,把责任细化分解、压紧压实、精准落实,产权与法规科要发挥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具体推动的作用。

()加强经验总结,抓好总结宣传。

各监管企业在全面推广“1+8”示范试点成果工作中,要总结提炼的创新做法和特色经验,要及时报市国资委。市国资委将通过工作简报、官方网站及时宣传推广的有关经验和做法。

政策解读:http://gzw.panzhihua.gov.cn/zwgk/zcfg/zcjd/432531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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