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国资委对市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5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17-12-26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A类)
攀国资函〔2017〕68号
民革市委:
贵委在市政协九届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对入住攀宾客人车辆免收停车费的建议》(第5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攀枝花宾馆停车场收费有关情况说明
攀枝花宾馆停车场主要有两部分,一是东楼左侧露天停车场,该部分自建成以来一直外包用作收费停车场,二是会展中心前停车场,该部分由攀宾自管,部分车辆收费,部分不收费。攀枝花宾馆停车场按规定办理了收费许可证,2014年11月以前执行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报市物价局批准,2014年12月以后收费按照攀发改〔2014〕102号文件执行。
攀枝花宾馆是我市重要政务接待场所,车辆进出频繁,加之停车场车位数与客房数不匹配,经常出现矛盾和问题。因此,攀宾对两个停车场实行了柔性管理,外包停车场按合同约定和政府批复文件执行,大型政务活动明确免费地点和范围;内部管理停车场对政务活动停车免费,住店客人根据入住率弹性收费。
二、关于对入住攀宾客人车辆免收停车费的办理意见
为展示攀枝花对外良好形象,更好的服务康养产业发展,经国资委会同攀枝花宾馆研究,拟从2017年9月1日起由攀宾房务部总服务台发放免费停车卡的方式,对入住攀宾客人车辆免收停车费。
在此,我们对民革市委提出的宝贵意见表示感谢,并请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以促进我们的工作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