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4-11-22

  为了更好地提供市国资委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查找攀枝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公开的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市国资委信息

  (一)公开的范围

  攀枝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为非涉密信息,包括:涉及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攀枝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机构设置、职能等情况的;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

  (二)公开的方式

  1、攀枝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攀枝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panzhihua.gov.cn)开设信息公开栏目,公众可登录互联网网址,通过攀枝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息公开目录的引导,查找攀枝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的信息。目录查询方法如下:

  (1)目录导航式浏览:点击相应的分类栏目,系统会自动展开下一级目录,并自动显示与该栏目对应的信息列表,点击条目名称或详细信息就可查看详细内容。

  (2)标题关键字和索取号查询:输入标题关键字和索取号并搜索,与关键字和索取号匹配的目录项会以列表形式进行显示,点击条目名称或详细信息即可查看详细内容。

  (三)目录编排体系

  攀枝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息公开目录,按分类导航区、检索区和目录内容显示区编排设计。分类导航区提供主题和体裁分类查询功能;检索区提供信息标题和索取号的查询方式;目录内容显示区根据信息基本属性显示索引号、单位、类别、公开内容、公开时间、详细信息等项目内容。索引号是公众获取信息原文的号码;单位是具体负责提供该信息的单位名称;类别是信息所属的类别名称;公开内容是攀枝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息原文的主标题;公开时间是攀枝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息的生成时间;详细信息为攀枝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具体信息页面地址,点击可查看详细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除主动公开的攀枝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攀枝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获取相关信息。

  (一)申请方式

  受理申请人的当面申请、互联网申请和信函、传真申请,暂不受理通过电报、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申请人可在攀枝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panzhihua.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载《申请表》(复制有效),向制作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二)《申请表》填写要求

  1、申请项目内容要逐项填写,字迹清楚、工整,不得涂改;

  2、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姓名或机构名称、联系方式等;

  3、尽量详细、明确的描述申请获取信息,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4、每份申请表限填一项申请内容。

  (三)受理流程

  注:办公时间不含节假日、公休日,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五)收费标准

  1、按照国家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标准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0】1296号)核定标准,收取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过程中发生的检索、复制、邮寄等项目的成本费用。

  2、申请人确有经济困难的,凭有关证明,可减免相关费用。

  三、监督举报

  申请人认为攀枝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息公开工作中有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